根据国家环保部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对白沙湾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二期)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白沙湾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二期)工程
2、项目概要:
白沙湾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二期)工程是在原白沙湾油库及白沙湾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建设,库址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南面毗邻杭州湾,东面与上海市交界,距离上海市区约73km。
白沙湾油库一期工程建有80万立方米库容(即罐区一和罐区二),并配套建有完善的办公、管输、消防、供电、供水、供热、排污、通讯等设施及系统,已经于2004年建成投用;白沙湾油库二期工程为一个4×10万立方米罐组(即罐区三),布置在罐区一的南侧,已经于2009年建成投用;白沙湾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一期工程建有95万立方米库容(即罐区四和罐区五),已经于2009年建成投用。
本项目于设置1个罐组4座储罐,15万立方米储罐1座,10万立方米储罐3座,总罐容45万立方米;占地面积112700平方米;年周转3次或5次;新增定员24人。公用工程大部分依托白沙湾油库和白沙湾商业储备基地一期工程,本项目新建泡沫站、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施、电信设施及自动控制系统等公用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卿建华
电话:0516-83453143
E-mail:qingjh3143@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清华大学
联系人:苏晓庆
电话:010-62773327
传真:010-62789870
E-mail:elainesu0303@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工程分析,确定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2)对该项目开发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3)分析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影响,提出生态建设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施工、运营中对公众的主要环境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该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清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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