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出台,青海省也即将编制推出《青海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铬渣及含铬污染物成为上述规划的重点关注内容。根据《青海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4月将所采用的落后的有钙焙烧生产重铬酸钠工艺,因清洁生产水平较低,污染严重而停产。同时改为铬渣焙烧氧化综合解毒清洁生产工艺,目前该工艺流程畅通,设施运行正常,解毒后固体增加量小,铬含量低且稳定,运行费用低;在十二五期间,将对该企业实施关停。企业停产后,现有厂区受铬污染的厂房、土壤以及地下水亟需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修复。
清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接受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成立课题小组,实地踏勘拟建场址、收集资料、征询建设单位及环保主管部门的意见。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发布此公告。社会个人和单位若对本项目有建议和要求,可向环评单位、西宁市环保局、项目实施单位反映,可采用电话咨询方式,也可填写调查表寄往上述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场地与地下水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东南角
3、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项目研究范围为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厂区所属范围内的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前期工程、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解毒、解毒后污染土暂时堆存及综合利用等。
前期工程建设主要有防止污染扩散工程建设和建设场地清理等。
本项目计划于2012年4月开始进行防止污染扩散工程建设,在地上修建导水沟,将污染控制在一定范围,防止对外扩散。
2012年4月至6月的2个月时间内完成建设场地清理工作。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解毒装置计划于2012年7月开始建设,同年10月投入运行,2014年10月前完成全部有毒铬铬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解毒工作。
二、项目运营期的主要污染物产生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含铬土壤挖掘、运输、筛分阶段所产生的粉尘。其特点是排放点多,且绝大多数为自由散发的无组织排放尘源,只有少量是的有组织排放源。
2、废水
本工程运行期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清洗污水、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3、噪声
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生产管理区各车间的球磨机、输送带、风机、水泵、运输车辆等。
4、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由生产废物和生活垃圾组成。生产性固体废物主要是解毒后的土壤;项目的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职工的日常生活。
三、工程污染源治理措施及效果
本工程各类污染源防治措施及效果如下: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粉尘是本工程的主要污染物。工程拟采取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工艺设计上尽量减少生产中的扬尘环节,选择扬尘少的设备,物料输送采用斜槽和提升机等密闭式输送设备;厂内物料装卸、倒运及物料的露天堆场采用喷水增湿措施减少扬尘;对有组织粉尘排放点配置除尘器。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铬渣湿法解毒过程中所产生的工艺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Cr6+,经过管道收集后进入污水调节池,必要时进行简单预处理后回用于铬渣解毒的各个耗水工序,做到工艺废水零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解毒后的土壤经过检验确定可以满足《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T301-2007)的相关要求,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填埋覆土或者进行综合利用制砖等。生活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和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设备噪声,除设计中采用低噪声的设备、材料外,对主要的噪声源增加消声防治措施。经评估拟建工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结论:本工程在落实上述环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设可行。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省中星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桂荣
电话:18697115157
传真:0971-8018813
邮箱:qhjgr@163.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东路5号
邮编:810014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清华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
证书等级:甲级;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22号
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学研大厦B座708室;邮编:100084;传真:(010) 62771129;联系人:陈先生,工作时间电话:(010)62773327;Email:chendayang@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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